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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6 10:08:50 点击数:

为了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及时预防、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消防条例》及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把火灾的预防放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把防火和灭火有机结合起来,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避免和减少因火灾造成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的损失,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消防安全领导组的指导下,成立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以保卫处、专(兼)职义务消防队和各部门义务消防员为骨干,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及时、果断有效地组织灭火和疏散。

(一)成立西南医科大学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

成员:各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

职责: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每年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灭火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章立制,保证全校消防灭火工作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收集火场信息、决定灭火对策;现场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校内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向消防队介绍火场情况,配合消防队开展疏散、灭火和救援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总指挥、副总指挥、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后勤保障组、安全警戒组、交通疏导组、宣传组、人员安置安抚组。

1、总指挥、副总指挥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兼火场指挥长)

指挥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

职责: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查明火灾性质、火势大小、蔓延方向等,负责疏散引导组、灭火行动组、后勤保障组等各组的指挥、协调工作;有权调动学校现有消防资源进行灭火救援;总指挥不在位时副总指挥负责火灾组织指挥工作,安排专人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工作记录,及时传达总指挥指示。

2、灭火行动组

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副组长:保卫处治安消防科科长

成员:专(兼)职义务消防队、相关部门义务消防员。

职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开展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工作,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3、疏散、引导组

组长:工会副主席(职工部分)、学生工作部(处)处长(学生部分)

成员: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学生工作部(处)各副处长及各火灾相关单位负责人

职责:根据火灾情况、火灾部位、判断是否需要人员紧急疏散和抢救物资;如需紧急疏散须及时规定疏散路线和疏散出口,并组织火灾现场人员疏散;积极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不稳定事态或导致不稳定事态扩大,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处理火灾善后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基建后勤处处长

成员:基建后勤处相关科室负责人、班(组)长人员、卫生科医护人员

职责:负责断(供)电、气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灯光照明及车辆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火灾现场救护伤者,协调市内医院,做好伤员的转运、救治工作。

5、安全警戒及交通疏导组

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副组长:保卫处治安科副科长

成员:两校区校卫队队长、队员

职责:接到火警通报后,要按预案迅速到达火灾现场,设置警戒线,疏散清理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火灾现场;保证火灾现场周边消防通道畅通,引导消防车辆,使消防车辆能够顺利快速到达火场,投入救火战斗。

6、宣传组:

组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宣传部宣传科科长等。

职责: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大小字报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要及时通过校内传媒手段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负责社会公众媒体接待和对外新闻发布;负责网络等舆情管控和引导。

7、人员安置安抚组

组长:人事处处长

副组长:工会副主席、学生工作部(处)处长

成员:人事处副处长、学生工作部(处)副处长、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工会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单位、各部门(院系)行政负责人、学生所在院(系)学生科长、年级主任、辅导员

职责:负责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置、安抚、接待等工作。

以上各组均应有发生火灾部门相关人员参与工作。

(二)严格执行值班制

保卫处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是在节假日、夜间,当发生火灾时,负责及时报告和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对火灾进行扑救和对人员组织疏散。学校各部门、各系院均要建立灭火和疏散制度,要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报警、接警

1、火灾的分类

(1)火险:没有发现明火燃烧,但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发现人员要向部门安全员或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保卫处应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火险的部门进行调查,并划定责任,要求限期整改隐患。

(2)火警:发现明火并燃烧,周围人员利用现场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控制火势,并将其扑灭。现场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报保卫处。保卫处应对火警情况进行调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复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

(3)火灾:发现明火燃烧,周围人员利用配备的消防器材,难以控制火势,火势漫延速度快,形成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或向保卫处报警(忠山校区:3161600;城北校区:6663253),保卫处立即调动义务消防队进行增援,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部门对火灾进行扑救、调查,划定责任。

2、报警程序:报警早、损失小,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起火地点、楼层、部位及报警人的姓名、电话;

(3)讲清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位置、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消防车能否到达现场;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后,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组织在场人员扑救火灾、救助被困人员及疏散人员、物资。

3、接警程序:

(1)火警值班人员接警后,应注意问明报警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向指挥人员、各组组长、义务消防队(员)及火灾部门领导报告;

(2)指挥部和各组人员、义务消防队(员)、火灾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现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3)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四、火灾扑救及紧急疏散指挥

校内发生大小火警、火灾,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警。各单位、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是灭火第一责任人,部门消防安全员和引导员(各部门须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前指定并进行培训,名单报保卫处备案)是疏散第一责任人。

(一)白天火警的处置

在灭火指挥组未到达火灾现场前,由起火部位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灭火和疏散。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在白天发生火灾,部门领导、部门安全员要立即组织人员利用现有条件灭火;引导员打开所有消防通道,为逃生人员指明出口;任课教师负责组织所在班级的班干部、党员等立即组成临时灭火小组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同时组织同学有秩序地疏散到楼前、楼后的安全地带。

(二)夜间及节假日火警处置

1、教学楼、办公楼

值班人员接到或发现火情,立即向保卫处报警。各楼所属部门领导是灭火第一责任人,部门安全员、引导员是疏散第一责任人。

对于初起火灾应立即组织自行扑救,当无法自行扑灭时,采取自救措施,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切断电源,并维持火灾现场秩序等待救援。

2、学生公寓楼

值班人员接到和发现火情,立即向保卫处报警。各楼的管理员是灭火第一责任人,学生工作部(处)、相关系院和公寓中心负责人是组织疏散第一责任人。

(1)宿舍刚着火时,宿舍人员迅速用灭火器、水浇或浸湿的被子等方法扑灭火灾;火势较大,在安全的情况下寝室长、班干部应组织同学用灭火器控制火灾蔓延,同时指挥其余同学迅速撤离,并立即报告管理员、辅导员;

(2)宿舍火势较大无法扑灭,难以控制时,寝室长、班干部应立即组织同学安全疏散,用低姿、湿毛巾捂口鼻的疏散方法,帮助受伤同学一起撤离;

(3)公寓管理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应迅速查明情况,立即打开疏散门,及时组织学生撤离宿舍;

(4)学生工作部(处)、相关系院负责人要及时清点、核对本楼学生和教职员工人数,发现问题立即向总指挥报告。

(三)火灾救援

扑救初起火灾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1、查火情、后扑救

(1)起火部位、燃烧物的性质、火灾范围、火灾蔓延路线及发展方向;

(2)是否有人被困、查清被困人员数量和所处位置及最佳疏散通道;

(3)有无爆炸及毒性物质、查清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及危险程度;

(4)查明贵重财物的数量、存放点及受火势威胁的程度,判断是否需要疏散和保护;

(5)查明起火建筑的结构、耐火等级,与毗邻建筑的距离,火场建筑有无倒塌危险,需要破拆的部位。

2、先救人、再救火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对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首先控制火势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的扑救;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室内火灾,未作好灭火准备之前,必须关闭门窗,避免和减缓火势蔓延。

3、先重点、后一般

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要优先抢救,之后再抢救一般物资;对于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发生火灾,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用现场周围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只有确定电路无电时,才可用水扑救。

(四)紧急疏散

1、发生火灾时,疏散引导组根据领导小组的命令,结合火灾现场和火灾部位的情况,按要求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2、人员聚集场所,火灾突然降临,若被困人员多、疏散条件差、火势发展比较缓慢,疏散引导组先疏散火灾危险区内的人员,后组织其他人员疏散;

3、疏散引导组可根据火灾现场的各种疏散通道,设法引导人员疏散,并指明各种安全疏散通道,避免造成堵塞和踩踏事故;

4、学生撤离宿舍。各相关年办主任、辅导员、楼长、公寓管理员、寝室长、学生干部要及时组织同学利用有利条件进行紧急疏散;

5、疏散引导组须将已疏散到火场外的人员引导至安全且不影响灭火工作的地带;

6、火灾现场有电梯的、应迅速迫降至一层,禁止使用(消防电梯除外)。

五、后勤保障

1、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决定是否关闭所有或部分电器等设备;

2、保证消火栓供水系统正常运行;

3、准备好照明设备,破门窗及破墙工具、毯子、棉被、毛巾、救护用车等;

4、医护人员携带急救物品赶到火灾现场,对抢救或疏散出来的伤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并及时将重伤员送往医院治疗。

六、警戒与事故调查处理

1、划出警戒区域,设置纠察岗位,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检查火场有无余火,有无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周围建筑有无飘落的火种、建筑物有无坍塌危险;

3、注意发现、保护起火点,尽可能保持火场燃烧后的原貌;

4、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核实火灾损失,写好火灾报告,查处有关责任人,教育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及群众汲取教训;

5、处理好善后工作。保卫处事后要将火灾的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

七、消防培训制度

1、每年定期在新生中进行消防演练;

2、每年定期对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培训;

3、各部门要通过宣传橱窗、校园网、学生班会等各种形式宣传消防常识,提高师生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互救的能力。

八、有关要求

1、学校所有师生、员工和值班人员,在校内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保卫处报警,任何人无权阻止火灾报警。

2、发生火灾部位的部门领导、义务消防队(员)、引导员等应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在部门领导的指挥下,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立即展开扑救行动。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灾报警后,要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3、学校发生火灾时,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迅速按照本预案分工展开工作。

4、学校发生火灾时,后勤水电管理部门确保能立即断电(气)供水。

5、坚决实行灭火后“五不放过”。即(1)起火原因不清不放过;(2)责任不明不放过;(3)隐患不整改不放过(4)师生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5)奖惩未兑现不放过。

6、学校每年应划拨必要经费保障消防设施整改、消防器材更新补充、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宣传、消防培训演练等工作开展。

7、学校各部门要依照本预案,制订本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包含本部门所辖各区域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按要求报保卫处备案。

九、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