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学校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学校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原因造成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
1、现场秩序失控,通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发生人员挤压、踩踏、坠落等伤亡事故;
2、场所、舞台、看台、栏杆等建筑物或临时搭建设施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燃放烟花、礼炮或释放氢气球遇明火发生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其他原因引发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伤亡事故;
5、大型群众性活动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按《西南医科大学灭火及疏散预案》处置。
(三)事故等级
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按照其性质、损失、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划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活动实施前,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预防人员伤亡和危害发生;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在确保应急抢险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
2、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责任管理”的原则,根据事故严重性、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及时启动预案。
3、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果断决策,快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4、联动处置。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校地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事故信息,确保事故快速有效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指挥部:
总指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
副总指挥:各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全校各部门、院系负责人(略)
工作职责:对学校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统一指挥、协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学校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快速、高效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
(二)办事机构
1、办公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职责如下: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并做好全程工作记录;
(2)统一调配使用人员力量,负责做好处置事故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2、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实施。职责如下:
(1)按照有关规定,对活动举办严格审批;
(2)根据活动需要,安排布置保卫力量,随时掌握动态信息;
(3)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及周边秩序;
(4)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配合公安机关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3、疏导组:由活动举办牵头部门、院系负责。职责如下:
(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事故提前进行预测、评估,并提出书面评估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做好应急准备;
(2)事故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组织、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4、后勤保障、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组织实施。职责如下:
(1)保障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水、电、车辆及其它救护物资的提供;
(2)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救护车辆的准备工作;
(3)发生事故时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5、宣传组:由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职责如下:
(1)掌握事故发生后,在学校内出现的标语、大小字报、散发的传单及网络舆情,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故的各个不同阶段,要及时通过有效传媒手段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社会公众媒体接待和对外新闻发布。
6、事故评估组: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聘请校内或校外专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对救援工作、救援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预测预防
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凡在学校内组织大型群众性活动,必须向有关职能部门申报,并经安全评估、许可后方可举办。组织活动的牵头部门或主办部门必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按方案、预案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在积极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的基础上,要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忧患意识,从思想上、物资上、人力上做好应对各类突发性事故的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快速处置
当事故发生时,要快速启动本预案,各工作组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组织应急救援行动,全力控制事态扩大,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二)信息报送
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发生后,由党政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保卫处向市公安局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处置情况以及请求事项,由指挥部向省教育厅报告。
(三)医疗救援
由基建后勤处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四)人员疏散
事故发生后,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部门应立即终止活动,指挥现场人员迅速有序地撤离现场,防止事态扩大人员伤亡增加;对受伤人员及时配合救护组运送和救治。
(五)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现场处置行动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评估现场安全形势,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六)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由指挥部召集事故评估组专家,负责事故检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事故的原因和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预测事故的后果,为指挥部快速决策提供参考。
(七)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处置行动实施后,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由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响应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事发后有关部门应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要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
(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完善建议。
六、应急保障
(一)经费保障
学校应将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所需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经费专项使用。
(二)物资保障
学校有关部门应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三)纪律保障
参与应急处置的各部门在接到行动指令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装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明确职责,快速投入事故应急处置。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工作中要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及时处置。
(四)预案演练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本预案,指导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能力。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保卫处牵头制订,根据形势发展,保卫处应会同成员部门、院系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能够出色完成任务,作出显著成绩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部门、院系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对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有重大渎职、失职行为的部门、院系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