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全校师生员工:
日前,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开展电动车(摩托车)“撤伞除篷”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对非法加装的各式车挡雨篷、伞具进行查处。为加强学校电动车(摩托车)管理,打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现将我校开展电动车(摩托车)“撤伞除篷”专项整治行动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各种二轮、三轮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
二、整治区域:忠山校区、城北校区
三、整治内容:
1.二轮、三轮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违法加装各式车挡雨篷、伞具;
2.驾乘二轮、三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3.违法载人等行为。
四、整治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0月31日
2.自行撤除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6日
3.强撤严管阶段:2022年11月7日起,对未撤除仍在校内行驶的二轮、三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将采取禁止进入学校、禁止在校内行驶、锁车或移交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罚等措施。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