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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工作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6 09:44: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高等学院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精神,保质保量的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军训的基本规定

学生军事训练是指普通高等学校组织的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以及与学生军事训练有关的其他活动。通过军事训练,要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磨练意志品质,激发战胜困难的信息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综合素质。

我校本科生(港澳学生可自行决定参加;台湾、外籍学生除外)必须按照规定,接受军事训练。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和有疾病或某种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军训又不能安排补训的学生,必须有学校卫生科的证明或取得充分的证明材料,经所在院(系)的主管领导批准,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报武装部·保卫部(处)同意后可免训。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缓训者,批准办法同上,武装部·保卫部(处)将组织学生择期补训,一般不安排随隔届生训练。对既无充分的证明材料、又没有按规定接受军事训练的学生,按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教育部、国防办〔1996〕1号文件规定,学生军训工作必须实行“三统一”,即着装统一,佩戴标志统一(领花、帽徽、肩章、臂章)、证书统一。由武装部·保卫部(处)按学校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二、组织领导与管理

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成立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工作领导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和主管武装部·保卫部(处)工作的校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武装部·保卫部(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宣传部·统战部、团委、财务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基础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口腔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护理学院·卫校、药学院、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体育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法学院、医学检验系、医学影像系、麻醉系、康复医学系、儿科系等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积极配合武装部·保卫部(处)搞好学生军训工作。

军训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武装部·保卫部(处),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保卫部(处)部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国防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

军训工作领导组成立军训团,由武装部·保卫部(处)部长兼任学生军训团团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兼任军训团政委,承训部队驻校指挥员任副团长,负责军训的日常工作。

军训团下设营、连、排,营长、连长、排长,聘请部队干部或教官担任,教导员、指导员由年级主任、学生科长或辅导员担任。

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由武装部·保卫部(处)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分别牵头,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配合共同完成。武装部·保卫部(处)主要负责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主要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学生工作部(处)主要负责军训期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特别是8小时以外的管理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时数安排和教学管理指导工作。

三、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

学生军训内容主要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两个部分,具体内容和课时安排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07〕1号)执行。武装部·保卫部(处)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等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总结经验,创新教学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军事课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规章制度,推进国防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学生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是在校本科生的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考试成绩记入学分;考试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如在毕业前考试成绩仍不及格者,不发毕业证。军事理论课教学学时为36学时,为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为14天,一般安排在每届新生入学后1-2周。

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政治性强、内容特殊,必须使用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

军事课教师是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课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必须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能力、教学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可以聘请院内外具有相关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军事教师要加强学习,应根据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训练课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编写教案,制作多媒体课件,精心搞好教学准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要有计划地对军事理论课教师进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军事技能训练要结合学生的体能特点,科学计划,严密组织;要遵循学生军训基本规律,按纲施训,科学施训;要保证训练人员、器材、地点、时间、内容、效果落实。

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学校各有关部门要与承训部队密切合作,搞好协调,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主动帮助承训部队解决军事技能训练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承训部队重点负责军事技能训练的组织与实训,训练中,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引导,科学施训,以人为本,严禁打骂、体罚学生。

四、经费保障

学生军训经费按照学校现行军训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学生军训经费主要用于:集中训练期间参训教师和承训教官的吃、住、水、电费及伙食补贴;军训培训费、训练器材费、资料购置费;参训教师的训练服装费;军训的评优表彰及奖品费用等;宣传费、训练枪支、靶场、保障车辆等租赁费。

学生军训费用使用要严格审批,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最大限度的发挥经费使用效果。

五、奖励和惩处

对在军训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好、训练刻苦、纪律作风优良的学生,学校应给予奖励,原则上按参训学生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对军训认识明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教学方法得当,训练效果明显,原则上按30%的比例评选优秀教官;高度重视军训工作,经常深入场地,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关心爱护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效果明显,能充分调动学生参训积极性,原则上按3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政工干部。

军训是学生的必修课,在军训期间仍执行《西南医科大学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凡违反军训纪律者即违反了校规校纪,按学校《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对无故旷训的学生,按照《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对病假、事假者,休息超过3天,即停训以后补训。对既无充分的证明材料、又没有按规定时间参训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过后如不及时补训,不得毕业。凡在军训中受警告处分以上者,当年不得参加学校三好学生等评选。

附件: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工作手册

 

附件:

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工作手册

一、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西南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工作规定》,我校大学生军训工作在学校军训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武装部·保卫部(处)牵头开展工作。为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将成员单位划分为训练、宣传、思想政治、会务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六个工作组,现就军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西南医科大学大学生军训工作领导组

组长: 廖 斌

副组长:何延政 刘广益 承训单位领导

2.成员单位有: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武装部·保卫部(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宣传部、团委、财务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基础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口腔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护理学院·卫校、药学院、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体育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法学院、医学检验系、医学影像系、麻醉系、康复医学系、儿科系等组成。

3.军训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武装部·保卫部(处),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保卫部(处)部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国防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

4.军训工作领导组下设军训团,由学校武装部·保卫部(处)部长任团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任政委,承训部队带队指挥员任副团长,国防工作办公室主任任副政委,负责军训的日常工作。

5.军训团下设营、连、排,营长、连长、排长由聘请部队干部或教员担任,教导员、指导员由年级主任、学生科长或辅导员担任。

6.军训期间相关院(系)的学生科长、辅导员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课余时间管理工作,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二)训练时间、地点、内容和方法

1.训练时间:

自新生开学典礼结束即开始军训,共两周。(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训练地点:

城北校区奥体中心。

3.训练内容:

(1)队列基本动作训练。重点突出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三大步法及阅兵分列式。

(2)消防基本技能、救护基本技能、防空袭基本技能、反恐防暴技能训练,抗震救灾演练。

(3)教唱军歌、整理内务、一日生活作息养成训练。

(4)军体拳、手语操表演。

(三)训练方法

聘请部队官兵来学校进行训练。

(四)宣传报道

1.由宣传部、团委负责军训全过程的宣传报道工作。

2.学校广播台在城北校区开设“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专题节目”,每天早、中、晚对军训情况进行报道。

3.体育学院负责训练、阅兵及彩排期间的音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使用良好。

(五)后勤保障

军训期间,学生食堂、开水房要适当延长开放时间,确保供应。要安排好教官住宿和伙食,确保室内各种设施完好、食品安全。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军训期间医疗保障工作,派专人到训练现场巡查,确保伤病员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并协调好两附院作为紧急救治保障力量。

(六)各组职责

1.训练组

组成单位:武装部·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各二级院(系)、承训部队。

主要职责:负责军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训练质量、进度,安排好教学计划,协调各方关系。

责任人:武装部·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负责人,部队带队负责人。

2.宣传组

组成单位:宣传部、团委、体育学院。

主要职责:由宣传部负责军训动员大会、阅兵式宣传标语的制作,对外宣传报道;团委要设立军训广播台,组织收集广播稿件、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体育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军训期间的音响使用,特别是彩排及阅兵时的音响保障工作。

责任人:宣传部、团委、体育学院负责人。

3.思想政治工作组

组成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二级院(系)。

主要职责: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考评学生科长、辅导员出勤情况,监督检查到岗情况,组织检查学生内务卫生,评出先进寝室。每位辅导员每天必须到军训现场,及时了解所在排军训期间学生思想状况,督促检查本专业学生出勤情况,配合教官解决和处理好训练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突发事件,严格按照校规校纪加强学生课余时间的管理,如因辅导员教育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学生无故不参训或不假外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责任人:学生工作部(处)、基础医学院负责人,各二级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4.会务联络组

组成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武装部·保卫部(处)。

主要职责:校长办公室负责军训动员会和阅兵式主席台的布置,党委办公室和武装部·保卫部(处)负责邀请市级有关领导和泸州市军训办、地方人武部相关领导出席阅兵式。

责任人: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武装部·保卫部(处)负责人。

5.安全保卫组

组成单位:武装部·保卫部(处)、各二级院(系)。

主要职责:负责军训期间学生安全保卫、大型活动的交通管制,突发事件处置等安全保卫工作。

责任人:武装部·保卫部(处)负责人、各二级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6.后勤保障组

组成单位: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主要职责:后勤管理处负责在军训前对新生进行体检,筛查出病情高危人群。每天派专人并联系救护车到训练场救治伤病员,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无责任医疗事故发生;确保开水供应、大型活动的电源畅通,确保餐饮卫生安全,杜绝传染病发生;教务处负责执行预案时所需教室的调剂使用;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教官的一卡通办理和网络服务。

责任人: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武装部·保卫部(处)负责人。

二、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安全工作预案

为提高学校军事训练工作水平,加大国防预备役人员储备,确保军事训练工作安全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及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军事训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在学校军训工作领导组领导下,最大限度地预防参训人员在军事训练活动中发生个体或群体安全事故,确保军事训练活动圆满完成。

(二)适用范围

我校大学生军事训练活动

(三)工作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凡组织学校人员进行各类军事训练活动,必须经过学校军训工作领导组审批,并制定军事训练计划和安全工作预案。

2.“科学训练,确保安全”原则。在军事训练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训练、安全第一”的训练项目安排。组织军事训练的部门,必须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医务人员必须提前做好急救药品、急救车辆等相关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军训安全。

(四)学生军事训练活动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强军训领导工作。军训期间成立学生军训团,在学校军训工作领导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军训工作,按照军训实施方案和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严格军训值班检查制度。在军事训练过程中,军训团必须在各训练场地派出检查人员,各营连干部跟班作业并设立值班员,负责处理相关事宜,严把安全关。武装部·保卫(部)处要加强对军训场地区域和道路的巡查管控。

3.坚持医务人员现场巡诊制度。学校校医院在军训期间备齐必备药品、急救箱、救护车等医疗设施,如发生情况及时进行现场救治,并视情况急送医院治疗。

4.强化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后勤管理处必须保证食品、饮用水安全,对进货渠道进行跟踪检查,坚决堵住不安全进货渠道,要随时对食堂和校园超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置和报告。食堂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一旦发现情况,便于迅速查明原因。

5.加强疾病防控管理

(1)学校卫生科要及时对学生进行体检,若发现不符合在校大学生身体状况条件的学生,由卫生科联系医院进行复查,并提出可否参训的意见,报学生军训团。

(2)学生寝室要保持卫生和通风换气,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学生工作部(处)和各二级院(系)要对参训人员进行预防传染病、中暑及食物中毒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参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军训团各连连长、指导员、排长在军事训练过程中要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及时发现有疾病症状的学生,确保及时就医。

(4)对患疑似传染病的参训人员和教官要及时安排就医,进行医学观察。遇有确诊病例的,及时采取措施并对相关场所实施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等严防措施。

6.军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参训学生不得随意离校,离校要逐级请假,返校要销假。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宿舍、训练场地。确需进入的,须经值班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工作。

(五)应急处置办法

学生军训期间,如发生突发性事故,现场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有关人员情绪,并及时向军训团报告。由学校军事训练工作领导组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院(系),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1.发生中暑、发病或受伤。由后勤保障组医务人员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及时进行现场救治,如学生病情或伤势严重,及时上报并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救治。

2.发现群体性发热高烧的人员,须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上报和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并及时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同时对可疑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4.发现学生私自离校或下落不明。立即报告学生所在院(系),配合院(系)进行找寻,并对私自离校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5.发生打架斗殴等重大违纪事件,现场工作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训练,制止事态扩大,救护受伤人员,配合学生所在院(系)、武装部·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处理。

6.发生学生财物失窃被盗情况。现场人员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或拨打110,指导员要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避免学生情绪失控。

7.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所有参训人员要沉着冷静,军训团各营、连、班立即组织学生就地寻找避险地,或从训练场地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域。在灾害发生时,立即开展自救或求救工作,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引导和心理疏导,做好稳定工作。

8.发现学生心理变化和精神异常现象要及时汇报,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9.发现有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干扰军训活动时,要立即报告武装部·保卫部(处)。

10.发生其他伤害事故。参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军事训练突发事故的处理

参照本预案执行。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军事训练工作领导组

组 长:廖 斌

副组长:何延政 刘广益

成员:武装部·保卫部(处)部长、承训部队带队干部、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各院系书记。

领导组办公室挂靠武装部。

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保卫部(处)部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国防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院(系)学生科长、年级办公室主任、辅导员担任。

(八)相关工作要求

1.军事训练工作领导组所有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各成员单位负责军训工作的领导、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科长、年级辅导员必须每天到军训现场,确保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控制,迅速处理。

3.对在军事训练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对军训相关单位人员的要求。

(1)承训部队要严格按计划文明施训,安全施训,科学施训。

(2)辅导员要严格管理,关心学生,加强沟通。

(3)参训学生要服从指挥,尊重教官,遵守纪律,严肃认真。

(4)军训团要抓好保障、协调、服务,及时有效处置训练过程中各种矛盾和突发事件。

(5)各院(系)学生科长、年级辅导员在军训期间任各连、排指导员和教导员,管理好所在连、排各专业的学生,及时解决本连、排学生的实际困难。如因工作不力或麻痹大意,造成在军训中发生各种责任事故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团编制组成

军训团(旅)

四、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守则

学生在军训期间,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军事化管理,虚心学习部队的好思想、好作风、好传统。军训期间开展“四讲”活动,即讲纪律、讲团结、讲文明、讲风格。

(一)服从领导,一切行动听指挥。

(二)勇敢顽强,吃苦耐劳,积极参加军事训练,不断提高军政素质。

(三)执行军队条令条例、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守纪律。

(四)认真执行各项勤务,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五)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护公物。不丢失损坏装备器材,不在建筑物和各种设计上涂写刻划。

(六)讲文明礼貌,尊重领导、老师和教练员,团结互助,爱护集体荣誉。

(七)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和安全规定,防止各种事故。

(八)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等,保持室内外清洁。

(九)不得私自下江游泳,一经发现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一日生活制度

(一)起床:听到起床号后,应立即起床(连值班员应提前10分钟起床),按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各级值班、值日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每班留小值日一名,负责打扫室内外卫生;因集体活动超过熄灯一小时以上,团首长可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二)早操:早操时间通常30分钟。听到出操号(哨)后,全体参训人员应迅速以排为单位集合,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出操;听到收操号(哨)后,连值班员应立即整队,跑步带回。

(三)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开始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以连为单位每周进行两次内务卫生、军容风纪和个人卫生检查,并进行评比。

(四)开饭:按规定时间开饭。

(五)操课:听到操课号(哨)后,连值班员应迅速集合整队并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和器材准备。操课时要认真听讲,精心操作,遵守训练场纪律,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操课往返途中,要队列整齐,歌声嘹亮。

(六)午休(午睡):午睡时间除执勤人员,均应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更不得私自外出;午睡起床后,应迅速整理内务,做好课前准备。

(七)就寝:连值班员在熄灯号(哨)前10分钟发出准备就寝的信号,全体人员应迅速做好就寝准备,听到熄灯号(哨)后,应立即熄灯就寝,熄灯后,室内不准讲话、吸烟或听收录音机,不准自设小灯看杂志、小说等书籍。

(八)请假:军训期间,学生因公需要外出或因故不能参加训练,必须逐级请假,严禁私自外出或无故旷课。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训练应持医务人员开据的请假证明向军训连、团首长请假。

(九)集会:凡在集中军训期间的各种集体活动和集会必须再军训团首长批准后进行;参训学生不得私自在部队、军训基地进行各种集体活动和集会(如生日聚会、舞会等)。

(十)课外活动:连每周有2次课外活动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随意外出。其余课外活动时间由连(团)统一安排。

(十一)晚点名:连通常每周点2-3次,星期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晚点名通常以连为单位于就寝前在室外列队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晚点名的内容包括清点人数、一日生活、训练讲评、宣布次日工作。

六、西南医科大学大学生军训作息时间表

起 床

6:30

早 操

6;40

洗漱及整理内务

7:00~7;20

早 餐

7;20

操 课

8:00~11:30

午 餐

12:00~12:30

午 休

12:30~14:30

操 课

15:00~17:30

晚 餐

18:00~18:30

自 由 活 动

18:30~22:00

熄 灯

22:30

注:作息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请销假制度

(一)军训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出具本校卫生科医生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

(三)军训期间一般不准事假,如特殊情况(直系亲属病重、病故、家里受灾等)需要有家长电函,方可准假。

(四)请假一日以上五日以内的首先要向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年级辅导员请假,同意后再向本排教官请假并报武装部·保卫部(处)备案。

(五)因残疾不能参加军训的学生,每天必须到训练场参加点名,而后在训练场旁观看或服从军训团安排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六)学生外出时,需持学生证、外出证和请假批准条(简称两证一条)。由分管学生的领导交待注意事项,明确归队时间。

(七)请假人员归队后必须逐级销假,未经批准私自离队,超假、逾假不归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三分之一未能参加训练者,考试不予合格。

八、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军容风纪规定

(一)学生军训期间一律着统一军服,戴正军帽,扣好衣扣、裤扣、领扣,不得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内衣不得外露。

(二)参训男生不得留大包头和胡须;参训女生不得烫发、染发,不得涂口红。

(三)着军装时不准袖手、背手,不准边走路边吸烟、吃东西和搭肩挽背。

(四)不准在军服外罩便服,不准围围巾。

九、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军训内务卫生规定

(一)室内物品放置要整齐有序。床铺、桌子放在统一规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搬移。

(二)铺面要整齐,被子叠成四折,枕头放在被子的内侧,床单要平整,腰带横放在被子前面10厘米处,军帽放在腰带上面,帽徽朝前。

(三)床下放鞋子2-3双,鞋跟朝外,与床沿取齐。床下禁止堆放其他物品。

(四)水瓶、脸盆、洗漱用具,应放在规定的地方,正个寝室要整齐划一。

(五)学习用具、茶杯等应放在规定的地方,整齐一致,不得乱放。

(六)宿舍每天至少打扫一次,做到地面无杂物,门窗无灰垢,墙壁无脏痕,屋内无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