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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常态化清理无校园通行证电动两轮车的通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23 11:54:00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全校师生员工: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巩固电动两轮车治理成效,保卫处将常态化清理无校园通行证(含无牌、假牌、套牌)的电动两轮车,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无校园通行证的电动两轮车所有人应主动将车辆驶离校园,并不得再次驶入校园或停放。

二、保卫处将对校内行驶或停放的电动两轮车进行查验、核实,对无校园通行证的电动两轮车将拖移到违规车辆停放处并统一保管。

三、保卫处拖移并统一保管的电动两轮车在30天内不得领取。30天后,车辆所有人在领取时,需手写申请书,由院系学生科签字、盖章并承诺不得再次驶入校园后方能到警务服务中心领取车辆,领取车辆后立即带出校园。

四、暑假期间,保卫处将对统一保管的、经公告后无人认领的无主自行车、电动两轮车进行处置。

五、燃油摩托车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