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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医大·北滨苑小区住户户籍迁移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2 17:07:03 点击数:

关于办理医大·北滨苑小区住户户籍迁移的通知

学校北滨苑住户:

我校医大·北滨苑小区已竣工并投入使用,针对住户关心的户口迁移问题,保卫处在学校国资处、工会、基建处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与泸州市、区公安机关和辖区派出所的协调,现已完成所有前期工作,相关资料已经送到红星派出所户籍部门备案留存,户籍迁移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迁户事宜通知如下:

1.北滨苑户籍所在地为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因北滨苑住户无房屋实际产权,户籍性质为集体户,集体户不具备夫妻投靠入户的条件,故本次所有入户的教职工必须是分房本人。未成年子女可随教职工入户以解决就读问题,由于集体户性质所限,子女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

2.校本部(含离退休)教职工入户由保卫处开具证明,附属中医医院教职工入户由医院安保部开具证明。教职工凭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校本部的教职工在办理完成后将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至保卫处户籍室(德诚楼113室,电话:2580907),附属中医医院教职工的常住人口登记表由附属中医医院统一管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