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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9 17:27:22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部门:

近期省内外各类火灾频发、防火形势严峻,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森林防火”紧急电报(川委办发电20193号)要求,结合我校消防管理工作实际,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重点部位及森林火灾隐患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到位、不留死角

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火灾防控宣传教育,确保在校每一名师生员工认识到火灾防范的紧迫性、重要性,让火灾防范责任意识入心、入脑并外化于行,教育师生员工安全用电、用火。结合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要求:使用电器(特别是电动车、充电宝、热得快、电炒锅、电炉及其他易发火灾的电器)及各种火源要有专人值守,务必做到人走电断、人离火灭。严禁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特别是忠山校区林下落叶堆积区域使用明火、乱丢烟头等。

二、落实责任、全面整治

要严格校园用电、明火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各责任主体部门要对学生宿舍、校园内商业网点、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和学生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室内外易燃物进行清理,突出抓好校园老化电气线路、燃气燃油维护和管控,对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堆积的易燃可燃助燃教学科研物资(如教材、酒精、氧气瓶等)严格做好防火措施。要对林下易燃堆积物及时清理,切实加强对木质结构校舍的防火安全监管。各单位、部门要做好消防安全通道清理,务必保持畅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占用消防通道。坚决避免因管理和措施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配齐设施、强化物防

保卫处正在对各公共场所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疏散标示等消防设施设备全面检查维护,请各单位、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提供隐患信息,确保各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因各种理由擅自破坏、挪用消防物资。

请三附院按要求自行组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如遇紧急情况请拨打两校区值班电话:忠山校区:3161600城北校区:6663253火警电话:119

特此通知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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