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泸市府发〔2017〕74号文件精神,我市大学生入伍可享受最高11.16万元的入伍经济优惠政策,具体标准见下表:
学历 类别 |
自主就业地方补助(按两年计算由区财政支出) |
自主就业部队补助(按两年计算由军费支出) |
大学毕业生累计学费补偿(国家财政支出) |
入伍一次性奖励(区财政支出) |
家庭优待金(按两年计算由区财政支出) |
共计 |
研究生 |
12000元 |
9000元 |
最高不超过36000元 |
11000元 |
41600元 |
109600元 |
本科生 |
最高不超过40000元 |
9000元 |
41600元 |
111600元 |
备注 |
1、本标准按服役期满两年计算; 2、家庭优待金为2017年的义务兵发放标准,2018年标准暂未明确,预计将不会低于2017年标准; 3、学费补偿研究生每年以不超过12000元计算,本科生每年以不超过8000元计算; 4、入伍一次性奖励由民政部门在新兵入伍后3个月内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
除以上奖励外,大学生入伍还将享受泸州市的专项落户和购房补助2万元;退役后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委优秀义务兵、优秀士官或者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6分;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退役后复学转专业(需满足转入专业条件)等诸多优惠政策。我校年满18周岁男青年(2000年出生)从2018年1月10日起可登录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应征地应填写为西南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