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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典型事迹报告会在我校举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4 09:24:16 点击数:
    为了帮助我校学生更好的了解掌握应征入伍的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我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6月7日晚,泸州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典型事迹报告会在城北校区学术报告厅举行。副校长彭钢,龙马潭区武装部政委程晓龙、副部长王磊,校办主任代天祥,各院系辅导员及300余名学生代表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武装部副部长张立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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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团成员来自我校附属医院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他们用朴实风趣的语言,发自内心的感受,鲜活生动的事例讲述了在 军营的成长经历,并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军、如何适应部队、如何应对挫折、如何实现理想等问题,分享了在部队锻炼中的成长与收获,展示了军人的责任与担当,深深感动和教育了参会人员。我校2015级体育学院在校生入伍积极分子张扬同学作了表态发言,将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为祖国的国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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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龙马潭武装部副部长王磊做了大学生入伍政策解读;程晓龙政委指出:广大青年立志当兵、精忠报国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是现代化国防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公民义务;大学生参军享受的优惠政策多,复员后出路广,现在是大学生参军的黄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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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彭钢副校长表示,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征集比例,鼓励广大同学应征入伍,我校根据国家征集大学生士兵系列激励优待政策出台了15条优惠措施,重点有以下6个方面:
    一是大学生应征入伍除享受国家优待政策外,还明确规定了退役学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我校的同学可享受初试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服义务兵役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三是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四是对复学后当年评定校内奖学金时,可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五是对全日制本科生和高职学生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六是复学或入学后可免修军事技能课,可直接获得学分等规定。从我校入伍的学生还可以享受到龙马潭区政府发放的一次性奖励等诸多优待政策。
    彭副校长强调,参与国防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我校同学们积极响应,踊跃参军,让青春在军营闪光,让军旅为人生添彩,用激情和学识奏响国防建设的最强音,开创实现伟大中国梦、强军梦的美好明天!
    会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以报告团成员为榜样,在校期间勤奋学习,进一步坚定信党爱党跟党走的政治信念,打牢立志献身国防事业的信念,为将来到部队任职打牢坚实的思想和文化基础,为实现自己人生崇高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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